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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打离婚官司的诉讼流程是如何的?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 时间:2019-12-25

      一、打离婚官司的诉讼流程是如何的?
 
      打离婚官司在民事诉讼的范围内拥有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
 
      1、起诉,即人们往往说的告状。离婚案件的起诉指的是具有婚姻身份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议按照法律废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恳求。
 
      起诉者要向人民法院递交诉状或者不是以书面起诉理由。诉状包含下列几个方面的内容:
 
      (1)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年龄、户籍所在地、工作地址及现在所居住地;
 
      (2)诉讼请求和以事实为根据或者原由;
 
      (3)证据及其由来、证人姓名和住址。
 
      人民法院接受原告人的诉状后,通过核查,认定不违反法律规定的起诉要求,选择立案审理,进而开始实行诉讼程序,这就是所谓的受理。
 
      2、审理,是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后,实行诉讼程序,在没有作出审判前所做的全部调查工作的总和。按照我国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包含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方面。
 
      3、判决,通过开庭审理调解失败的,可以立即宣判。当庭宣告判决的,应该下发判决书的时间不会超过10日;按期宣判的,宣判后就下发判决书。
 
      至此,离婚案件一审程序到此为止。若是当事人对不服从判决,允许向更高一级法院恳请上诉,实行二审程序诉讼。
 
      二、离婚诉讼中当事人该如何做 ?
 
      有许多人民大众心中充满疑问,都到法院起诉了,一定是感情不会再恢复到以前了,要么也不会闹到到法院去,乃至对法院、法官都心怀不满,认为法院不对当事人的利益加以保护,法院没有裁决离婚确实毫无公平可言。
 
      然而这种理解对法官来说是不公平的,所有的离婚案子都有属于自身的特殊性,对于没有在法律规定的几种应支持离婚的情况除外的案件,关于双方感情的确不能再和好的,一般是各说各的理的事情,不会简单的用客观的标准去评判。
 
      于是,以离婚诉讼中的原告,最好能够提供证明夫妻感情无法挽回的证据,像:赌博、有家庭暴力、婚外情、由于感情不和不在一起生活达到两年以及其他表明感情的确破裂的凭证。
 
      自然,在现实中许多当事人找不出证据,因此在诉讼中要争取调解,这一步骤也相当的重要,委托律师代理的离婚案件中,绝大数通过调解的方式终结案件,不仅实现了当事人的诉讼目标,还节约了双方的时间。
 
      当然,假如实在无法调解,只要法院判决不支持离婚的,当事人尽管在不超过6个月的时间又起诉离婚,关于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法院往往会觉得夫妻感情已无法继续下去,是没有什么能够阻碍解除婚姻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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