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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订好离婚协议书 尽管民政局离婚协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 时间:2019-12-25

 一、拟订好离婚协议
 
      尽管民政局离婚协议书的格式都是统一的,然而内容太过简便,对于离婚男女根本无实际借鉴意义。

      为了避免在民政局耽搁时间,或由于没有达成统一意见再次争吵,从而避免一方反悔,提早拟订甚至签订好离婚协议书,是非常有必要的。

      目前,不只在上海,并且在全国的民政局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均要求离婚当事人本人抄录离婚协议,如果当事人拟定了离婚协议书,只须抄写上去即可。
 
二、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情 
 
      走到这一步怨早已大过爱。既然从难舍难分到再见已是陌生人,一定有各种各样的因素。以目前我们代理的案件中,引起夫妻分道扬镳的最大因素是见异思迁。

      所以,在办理离婚手续时,无过错或过错少的一方绝大数要么满怀愤怒,要么心怀仇恨,矛盾和复杂的心情有目共睹。本来就控制不好情绪,一般都会缺乏理智,对方一个眼神、一句话都有可能会造成另一方压抑在心的怨恨发泄出来。

      本来就心有怨气,在讲话时自然不好听,要离婚的一方最好倾耳细听、尽量不要往“枪口上撞”,能忍则忍,不要逞一时口快,最要做的就是控制、稳定自己的情绪


三、尽可能不要让亲友在离婚登记的现场
 
      俗语说“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人多了未必是件坏事,可是有时,可能会把事情搞砸。离婚登记之时,离婚当事人双方肯定无法平静。自己的亲友一般都会站在自己的立场去看问题,事实上,这个立场看待的问题是片面的。
 
四、提前搞清楚办理离婚登记的时间和所需的证件
 
      在办理离婚登记之前,首要的是要查询一下去办理离婚登记的民政局时间。也可以一并了解一下所要带证件,以避免到时由于忘带某一样证件而没有办成,这一点对于涉外离婚登记至关重要。
 
五、对婚姻登记机关有一个最正确的了解 
 
      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大部分,素质过硬,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累积了丰富的经验。许多工作人员比较亲切,性格温和。

      可是由于有些工作人员不是专业的法律人士,所以,有些观点和做法也会存在欠缺的情况,当事人对他们的说法不可全信。

      所以,当事人以维护自己的利益为出发点,尽可能配合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可是假如不同意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说法和做法,最好还是向专业律师咨询一下,以避免离婚手续草率办理,对以后造成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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