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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夫妻通过别人介绍认识并自愿办理了结婚登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 时间:2019-12-25

      一对夫妻通过别人介绍认识并自愿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由于家庭经济的压力及其他生活中鸡毛蒜皮的事情要办理离婚。

      8月11日,福建省泰宁县法院审理了这起离婚案件,一审判决退回原告李芹(女)恳求与被告邹峰(男)离婚的诉讼请求。
 
      在2000年5月,原告李芹与被告邹峰通过别人介绍相识,在2001年8月14日登记结婚。2002年4月21日他们的女儿降临,2009年9月8日他们的儿子又降临在这个家中。刚结婚不久原、被告感情还可以。

      在之后的日子里双方常由于家庭经济及其他家庭琐事进行吵架。于是,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被告离婚;婚生女孩和婚生男孩一律由原告抚养,抚养费由原、被告各支付一半。
 
      通过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通过别人介绍相识识后登记结婚,双方的感情基础还是有的。婚后一段时间原、被告感情也可以。

      随后由于家庭经济及其他家庭琐事导致双方发生争辩,造成夫妻感情不和,然而还不至于造成夫妻感情破裂。今后双方只要做到多沟通,多交流,要多站在对方的角度看待问题,相互关心,恰当的处理家庭事务,夫妻关系也许会得到改善。

      所以,原告提出与被告离婚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会同意。因此得知,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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