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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很多朋友在第一次起诉离婚后被判决不准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 时间:2019-12-25

      有很多朋友在第一次起诉离婚后被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节和好的离婚后依然想要离婚,但是又不知道该什么时候起诉离婚。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所以,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时间应该是判决不准离婚或者和好过后的六个月之后。

      那么这六个月,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呢?

      准确的来说,第二次提起诉讼离婚的时间是根据法院电脑系统记录的的第一次判决情况生效时间开始计算再过六个月。

      可能还有朋友有疑惑,第二次起诉离婚的六个月时间,是从当事人收到法院判决的不准离婚的判决书的时候开始计算还是从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判决书中法院盖章的时间开始计算?
其实都不是。

      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时间是从法院对第一次诉讼离婚判决不准离婚的判决书生效受第二天开始计算的。

      所以,第二次起诉离婚的六个月的时间既不是当事人当事人收到法院判决的不准离婚的判决书的时候开始计算也不是从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判决书中法院盖章的时间开始计算。

      判决书生效的日期是从当事人收到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判决书后过15天,在15天内双方当事人都没有上诉的情况下,判决书开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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