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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起诉过程中被对方骚扰处理办法

作者:admin 来源:未知 时间:2020-06-28

男女平等的时代,离婚率也在增长,现在离婚除了孩子的抚养权,更多的就是对于财产怎么分割这个大问题了,那么,离婚起诉流程是怎么的?离婚起诉期间对方骚扰怎么办?以及离婚财产怎么分割呢?下面由重庆离婚律师为大家带来相关信息以供参考。
 
如果在离婚案件的审理期间,对方骚扰、威胁涉及到人身安全,在起诉后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人身保护令即人身安全保护裁定,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它是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
 
人身保护令的主要内容包括禁止被申请人殴打、威胁申请人或其亲友,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申请人,以及为保护申请人及其特定亲属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等等。
 
人身保护令签发后,由人民法院监督被申请人履行。被申请人在人身安全裁定生效期间,继续骚扰受害人、殴打或者威胁受害人及其亲属、威逼受害人撤诉或放弃正当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视其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或者告知受害人可以提起刑事自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四条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
 
综上,是重庆离婚律师为大家带来的离婚起诉期间对方骚扰怎么办的相关信息,我们了解到两方的家庭中如果有父母,直系亲属死后所立的遗嘱,或者是他人赠与的合同,这两者中指定归属于哪一方的,那么将根据遗嘱合同中的条款来履行,这个是另一方带不走的。婚姻不是儿戏,不为对方考虑,也要为家庭,为父母,为孩子考虑,如您对上述有疑问或者还想了解更多的有关离婚的问题,可咨询重庆离婚律师的律师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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