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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侣间红包、转账、大额款项 算民间借贷吗?

作者:admin 来源:未知 时间:2020-05-22

重庆离婚律师特就情侣间红包、转账、大额款项等解析相关法律问题。
 
问题1:情侣之间的小额转账、红包收领是否是民间借贷?
情侣之间的小额转账,一般视为赠与,不认定为借贷。
双方的借贷关系,要以明确的借款合意为基础。
尤其是在恋爱关系的特殊关系中,只要是基于自愿而实施的行为,一般是视为赠与,除非有明确的依据,否则民间借贷关系将难以被认定。
尤其是转账的数额为“1314”、“520”、“999”等这些较为有意义的数字时,一般视为是恋爱期间一方为巩固感情而付出的合理范围内的财物,属于赠予。
男、女朋友之间小额转账、消费支出、收领红包,一般也不认定为借贷。
 
问题2:情侣间大额款项交付后可否要求偿还?
恋人在恋爱期间有较紧密的财务关系,双方之间的往来可能涉及共同生活消费、赠与、借贷、投资等多种法律关系。
 
到底是何种法律关系?
鉴于双方的特殊关系,仅凭转账凭证很难认定。
当一方当事人仅以转账凭证按民间借贷向对方主张权利,往往需要比一般同类的民事纠纷更加严格的证据加以证明。
倘若另一方以大额资金系用于双方吃喝、娱乐等共同消费,也应对该主张进行举证证明。
 


在实务中,恋爱期间双方发生的大额转账也有被视为附条件的赠与,当双方无法缔结婚姻关系或恋爱关系终结,赠与财物一方的赠与目的无法实现,因此赠与一方有权要求予以返还。
健康恋爱,经济独立,不依附、不迁就,若双方确需要大额资金往来,请妥善保存相关凭证,诸如借条、聊天记录、支出凭条等。
就算不是为了打官司,也请为不被打官司做好准备。
 
问题3:在短信、微信等载体中作出的承诺 如何认定效力?
有效的微信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应确保电子证据的完整性。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信群组等网络应用的通信信息属于电子数据。
经核实,可以确认使用人身份、未经删改的微信记录系电子数据,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但微信记录以电子数据形式存在,具有形式虚拟、载体依赖性等特点,当事人要使电子数据成为强而有力的证据,应当提供原件,并确保证据的完整性,不能掐头去尾、篡改证据,以利于法官确认当事人当时的真实意思表示。
电子数据上所作的承诺具有法律效力,承诺需慎重。
在微信、问题问题、短信等电子载体中作出的承诺,只要符合承诺的一定要件,即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因此,微信上的承诺只要是具备了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实质要件,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
在恋爱中,请谨慎承诺,否则具有承担法律责任的风险。
 
通过上文重庆律师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情侣间红包、转账、大额款项 算民间借贷吗?”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对相关法律知识都有了初步了解。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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