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债务该怎么处理
协议离婚后,第三方提出偿还债务的问题,因此有必要进行解释。 我国的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度采取法律财产制度和约定财产制度两种形式。 在未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将采用法定财产制度,即由配偶在延续婚姻关系期间获得的财产属于夫妻。 那么如何处理协议中的离婚债务呢? 接下来,
重庆离婚律师的编辑将来回答。
处理夫妻共同债务的原则
《婚姻法》规定夫妻财产共同所有,共同债务共同清偿,还规定了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由此,夫妻共同债务,双方也有平等的清偿权,在与债权人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可由夫妻双方约定各自的责任和清偿日期,也可约定由其中一人全部清偿,而后在分割共同财产时清偿一方向另一方追讨。在现实生活中,有的当事人为逃避债务,采取假离婚的手段,双方协议财产归一方,债务归另一方,当债权人要求偿还时,另一方则以财产归一方,不应由其偿还为由拒绝给付,以达到逃避债务的目的。
(二)协商一致的原则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双方应从各自的实际承担能力和经济来源出发,协商一致解决,可多可少,也可由一人全部承担。如果协商不成,可向人民院诉讼,由人民法院判决决定。
(三)依法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原则
离婚时(后),男女双方对原夫妻共同债务各应负清偿全部债务的责任,当债权人主张权利时,原夫妻双方都不能以离婚时双方达成的债务分担协议或者法院判决的承担比例拒绝对债务的牵连责任。当一方清偿全部债务后,即享有向对方的追债权。这样可保证债权人利益的全部实现。适用连带责任处理夫妻共同债务。
(四)坚持男女平等与保护妇女利益相结合、考虑双方当事人实际履行能力的原则
以上是重庆市离婚律师如何处理协议中的离婚债务的相关法律知识。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理解,
离婚协议中夫妻之间的债务分离只能在夫妻之间进行。双方之间具有法律效力,不能对债权人使用,也没有外部法律效力。 如有其他疑问,请咨询重庆市离婚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