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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写女方名字是否算共同财产

作者:admin 来源:未知 时间:2020-07-08

现在很多年轻男女,在结婚前会要求有房子和车辆作为结婚条件,一般是共同或者由一方出资购买,于是就会出现一个问题,就是婚前买房该属于谁,如果说以后离婚怎么分割等。下面重庆离婚律师为你整理了婚前买房写女方名字算共同财产吗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一方首付共同还贷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应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一方擅自卖房应赔偿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财产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在如今这个社会里,结婚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是一件让人头痛的事情,因为关系到两个家庭的和睦相处,而且这还不是最大的问题,而是房车的置办,难倒了许多热恋中的男女。以上就是重庆离婚律师整理的有关婚前买房写女方名字算共同财产吗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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