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一直在中国家庭绕不开的坎儿,尤其是在离婚案例中。重庆离婚律师就谈谈2种情况:一、婚前买房,男方出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女方能分多少?二、一方婚前买房,婚后另一方收入用作家用未还贷,房产怎么分?
重庆离婚房产分割案例一:婚前买房 男方出首付 婚后共同还贷 离婚时房产女方能分多少?
钟女士和陈先生决定离婚。在关于房子归属的问题上:
钟女士想着,房子是陈先生单位的集资房,首付也是陈先生婚前出的,房子与自己无关。
但陈先生主动表示,虽然买房子时首付是自己出的,但每个月的按揭钟女士都有还,所以房子理应有钟女士的一半。
最后双方商议,财产和房子一人一半。
这种情形,离婚时房子的归属,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的规定,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
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重庆离婚房产分割案例二:一方婚前买房,婚后另一方收入用作家用未还贷 房产怎么分?
男方在与女方结婚之前,买了一套房子,以男方的名义签订了买卖合同,房子首付20万,剩下的办理了银行按揭贷款手续。
房产证在婚前出来,登记在男方自己的名下。夫妻两人结婚时,这个房子就作为婚房了。
男方的收入较多,想着自己可以养家,也可以解决房贷的问题,女方的收入就自己花了,不用女方还贷。
然而,男方的收入会统一交给妻子分配,一部分用于还房贷,另一部分用于生活支出。
最后,观念不和,女方提出离婚,其中要求分割上述的这套房产。
男方坚持,这套房子与女方无关:
房子是自己婚前首付的,并且登记在自己的名下,婚后也是自己一个人在挣钱养家付房贷,女方一分钱都没有拿出来还贷款,凭什么离婚的时候这个房子要分给女方。
那么,法院最终如何处理呢?
男方要想获得这套房子的产权,而女方要想分割房产获得补偿,就要符合以下五个条件,才可以适用这个法条来处理这个案件中的房产分割,回到案件中。
1、这套房子确实是男方婚前以自己的名义和房产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
2、男方以自己的个人财产婚前支付了首付款20万;
3、婚前以自己个人名义在银行办理了按揭贷款;
4、房子登记在男方一个人的名下;
5、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
前四个条件,这套房产是满足了。
但是说到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案例二中,还贷的钱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贷呢?
毕竟男方说房贷都是我一个人还的,我妻子根本就没有参与还贷。
那么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婚后的收入,首先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夫妻双方有约定财产AA制,或者是有法律规定的其他归夫妻一方的财产。
本案中,男方婚后工资收入等来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男方也没有证据能证明,婚后用于还贷的钱是他自己的个人财产。
因此,本案中,还是满足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条件。
因此,法院处理的时候,可以让双方就房屋处理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法院最终判决这套房子的归产权登记一方也就是这个男方,还没有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照顾子女和女方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也就是这个男方给予这个女方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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