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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婚姻家事律师: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风险规避 房产赠与法律知识

作者:admin 来源:未知 时间:2020-08-11

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如何规避风险?重庆婚姻家事律师解析。
一是可以作公证
约定子女未成年时和父母共有的房产,在父母生前,权益属于父母所有。
这种办法可以同时让孩子拥有房产,又不至于在遇到意外情况时被作为遗产分割。
 
二是进行房产份额变更
直接到房产交易中心做房产份额变更,减少子女名下的房产份额,最少可变更为1%。
这种方法主要是应对房产税,即使子女成年后以自己名义所购房产超标,需要征收房产税时,至少和父母共有的房产部分,计税量将极其有限。
 
三是从房产证上去名
这个办法比较简单粗暴,但是可以说也是最实用的办法。
增减产权共有人,等同于买卖,即把一半的产权份额转让给你,缴纳税费按照这个份额来交就可以。
房产证上减子女名字,视为买卖,要收取契税。
去掉名字类似于份额转让,流程和正常的房屋交易类似,只需缴纳所占份额的契税,从1%―3%不等。
去当地交易中心过户,产证上面所有的共有人都带好身份证件办理即可。
当然也可以以赠与的方式去名,但同样要交手续费、登记费、契税等一系列费用。
最后算算各种过户的成本
当然房产证上都写父母的名字,那又会面临另外一个问题:未来过户的成本。
这个问题几乎每个家庭或早或晚都会遇到。



延伸:房产赠与
一些当事人也会问与房产相关的各种法律问题,其中问的最多的,莫过于房产赠与了,现在就介绍一下。
1、赠与流程
需要先去公证处办理房产赠与的公证,之后携带相关是房屋两证,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等直接去房管局办理即可。
直系亲属间赠与是不限购的,不需要做购房资格审查。
2、赠予手续
(一)赠予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予的书面合同,即赠予书。
(二)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予合同,按规定缴纳有关契税;办理公证。
受赠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申请书、身份证件、原房地产产权证、赠予书及公证书和契税收据。
赠予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温馨提示:继承赠与房产办理登记事项不必再“强制公证”了,就意味着,可以选择公证,也可以不公证。
 
通过上文重庆律师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重庆婚姻家事律师: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风险规避 房产赠与法律知识”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对相关法律知识都有了初步了解。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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