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限制条件有哪些?法院办理离婚程序介绍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 时间:2019-12-13
很多人因为受到家暴或者其他因素的影响,导致婚姻不幸福,于是就想去离婚,但是离婚的方式很多种,很多人了解一下自己的婚姻状况是否有哪些条件限制,那么离婚的限制条件有哪些?接下来的小编就带各位一起去了解一下
我国法律对一些特殊的婚姻关系的解除附加了一定的条件:
一是现役军人配偶要求离婚。法律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之所以规定这一条,主要是为了保证现役军人安心服役,保证国防的稳固。要注意双方都是现役军人、或军人一方要求离婚不受此限制,应按一般离婚处理;征得军人同意,并不等于军人不同意就一定不能离婚,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要通过军人所在部队政治机关做好思想工作,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予以离婚。
二主要是为了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男方在此期间不得提出离婚,期间届满后仍可依法行使其离婚请求权;法院认为确有必要主要是指双方确有不能继续共同生活的重大、急迫事由,不离婚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女方与他人通奸致孕等情况。
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当然被告可以不答辩,被告需要延长答辩期的向法院申请。被告和原告的权利可以看法院送达的告知书。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主要是开庭审理,离婚诉讼原告应当到场,如果开庭被告不到的,会延期开庭一次。开庭时候,双方对提交的证据和事实进行辩论和阐述。
一般离婚诉讼的庭审分为如下过程: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官调解→双方总结。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成功的发调解书。
以上就是离婚的限制条件有哪些的详细介绍了,离婚往往涉及到财产纠纷问题,协调不一致只能通过找律师的方式来解决,但除外,其他地方的执业律师会受到当地司法局的限制,不接这种离婚纠纷案件,甚至是效果微乎其微,一般都是外地律师来介入的,更多的离婚官司问题请在线咨询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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