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我离婚2年了,当初判的是男随父,女随母抚养费自立,财产我什么都没要,离婚后他说去干活,孩子要我照顾,我同意照顾孩子,我要求男方每月1000月抚养费,男方同意后、孩子一直由我抚养,我在县城生活男方每月1000元根本就不够一个孩子,但是我并没有多加他抚养费,可男方2年就给了8000元,而且每一次要一回他总是不想给,要一回钱他说把孩子要走,不要钱他也没说要孩子,我孩子已经10岁了,孩子也非常不愿意跟着男方,我们离婚就是因为男方喝酒成性,到现在还是这样,孩子说他喝完酒光打他,男方父亲是个生活不能自立,常年由他母亲照顾,但人家父亲每月工资3000元,不用他照顾,但孩子抚养费男方现在一直拖着不给,我想问一下孩子如果不愿意跟着男方怎么办,男方从来尽过一点责任,一年多了他都不给抚养费,孩子一直由我抚养。但孩子抚养费男方现在一直拖着不给,我想问一下孩子如果不愿意跟着男方怎么办,一年多了他都不给抚养费.
律师回复
搜集对方财产线索,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查封对方的财产,主张支付抚养费。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