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往往意味着无法继续共同抚养孩子。“离婚大战”中,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新颁布的《民法典》给了明确答案,重庆婚姻家事离婚律师特作相关解析。
案例:
8岁男孩乐乐,父母因感情不和打起了离婚官司,双方都强烈要求抚养孩子。
从小妈妈照顾乐乐时间更多,所以乐乐妈妈向法院提交了孩子自己书写的愿意跟随妈妈一起生活的《抚养意见书》。
法院审查后发现,乐乐父亲的经济条件和工作性质在照顾孩子上更有优势。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乐乐还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也不符合参考10周岁以上未成年人意愿的年龄标准,法院最终根据父母双方抚养能力等客观综合因素,判决乐乐由父亲抚养,并未采纳孩子的抚养意愿。
而《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后,情况可能会变得不一样。
《民法典》第1084条规定: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如果经法院审查,与母亲一起生活确属于乐乐的真实意愿,法院判决抚养权的时候应当尊重并采纳乐乐的意见。
重庆离婚律师延伸:离婚诉讼中的抚养权
离婚诉讼中的子女抚养问题,准确地讲应该叫“直接抚养”,背后的含义是说,并非子女随离异夫妻一方共同生活,另外一方就没有抚养义务了,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身份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解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仍有抚养和教育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实践中,部分离婚后比较偏激的一方不让另一方探视子女,与另一方断绝往来的做法既不合情,也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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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 孩子抚养权归谁?现行法律规定和民法典相关规定不一?”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对相关法律知识都有了初步了解。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