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离婚案件中,往往是一方想要离婚,而另一方不想要离婚,从而导致的离婚纠纷,但是在实际生活中,还存在一些暴力威胁的情况,比如说一方想要离婚,但却遭到对方威胁不敢离婚的情况。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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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方不同意协议离婚的,只能通过诉讼离婚,一方可以单方面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非户口所在地但常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
若无大的争议,则适用简易程序,一般在3个月左右审完,若案件较复杂,则转为普通程序,则是6个月左右审完。
《婚姻法》第32条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第一次起诉离婚,若起诉方没有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赌博、吸毒、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等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若有该类证据,法院一般也会判决离婚,若没有此类证据,法院不会判决离婚,起诉方只能在一审判决生效后6个月之后再起诉,第二次起诉一般会判决离婚。
离婚,往往是夫妻双方婚姻走到尽头时无奈的选择,如果说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还没有到冰点的话,一般会选择协议离婚来结束这段感情,但是在现实生活却更多的是以诉讼来离婚的。以上就是重庆离婚律师整理的有关想离婚对方威胁怎么办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