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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财产怎么分配 同居财产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作者:admin 来源:未知 时间:2020-03-17

在同居期间,双方肯定会涉及到财产的问题。那么分手的时候,双方可以就共同财产问题进行约定,方便处理财产的分割问题。那么,同居财产怎么分配?同居财产协议有法律效力吗?同居期间财产分割协议的内容包括什么?同居期间财产分配时间有何规定?重庆离婚律师为您解答。
 
一、同居财产怎么分配?
《新婚姻法》第八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由此可知,当今法律已经不承认事实婚姻,也就是说,两人只能算作同居关系,不涉及婚后财产分配问题。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法院具体分割财产时,会充分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按照法律规定,非法同居的双方互不享有继承权,但一方在同居期间死亡,如生前另一方依靠其扶养,且另一方自身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另一方对其生前扶养较多,可根据相互扶助的具体情况,适当分给其一部分遗产。



二、同居财产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同居财产协议,是指男女双方同居时就同居期间的财产如何分配签订的协议。许多事项如果双方可以达成一致意见的话,这样的解决方式是非常快的。原则上只要同居财产协议不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及社会公序良俗,协议双方签字就具有法律效力,对协议双方就具有法律约束力。
换言之,同居财产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即有效。如:已婚者与他人同居,双方约定财产归未婚者所有。如果此协议侵害了已婚者配偶的合法权益,则此协议属于无效协议。因此,同居财产协议是否有效还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同居期间财产分割协议一经签定,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除非能证明签订该协议时存在欺诈或胁迫等情况,否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反悔,双方一旦发生离婚纠纷,可以按照该协议约定的内容来履行。
协议已经签订后是不得随意反悔或者撤销的,但是法律规定的一种特殊情形例外,那就是: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时,在没有完成房屋变更登记前,是可以反悔并撤销赠与的。

三、同居期间财产分割协议的内容包括什么?
1、协议双方的姓名、住址、年龄、婚姻状态、身份证;
2、协议双方对同居期间需要约定的事情进行的约定,如,同居期间财产的归属,解除同居关系时财产的分割,同居期间子女的抚养情况。
3、协议时间,如该协议自签订时起两年之内有效,或者至解除同居关系时有效。
 


四、同居期间财产分配时间有何规定?
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十五条规定“被宣告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该情形明显与第一种不同。
1、当事人双方已登记结婚,该婚姻关系在没有被宣告无效或者被撤销之前还是有效的。
2、通过法定程序被宣告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当事人之间不具有夫妻关系,不适用婚姻法有关夫妻财产制度的规定。
无效婚姻或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并非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此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不能当然地视为双方当事人共同所有。同居期间,一方的劳动收入以及因继承、遗赠、赠与等途径所得的合法收入,均应归其本人所有;如果双方在同居期间有共同经营所得的收入,或者有共同购置的财产,应当按照民法通则中有关共有的一般规定处理。
3、如果婚姻关系宣告效或者被撤销,对于当事人双方的弱者是非常不利的。弱者大多数情况下为女方,如外来妹,有可能被扫地出门,分不到任何财产。即使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者中止妊娠6个月内男方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解除同居关系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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