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例

专业,隐私安全,专注婚姻,专业团队专注婚姻继承家事法律服务!

首页 > 婚姻资讯 > 离婚案例 >

女方若想取得到子女抚养权,在离婚诉讼过程中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 时间:2019-12-25

女方若想取得到子女抚养权,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应向法庭尽可能提交如下证明材料:
 
      一、子女的户籍证明或出生证明。
 
      二、女方有固定的工作及经济来源的证明。
 
      三、医疗机构提供的女方已结扎或没有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
 
      四、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心关注的证明。
 
      五、对方还有别的子女的证明(像户籍上的子女情况)。
 
      六、超过十周岁的子女请求与母亲生活的证明。
 
      七、医疗机构提供的另一方患有无法医治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
 
      八、对方染上了吸毒、赌博、酗酒等不良嗜好,或有虐待等对子女的身心健康造成伤害的证明。
 
      九、子女和外祖母独自生活多年,外祖父母请求且有能力帮助照顾外孙子女的证明。
 
      婚姻走到尽头对双方来说都是一种伤害,然而对孩子的伤害更大,因此不管结局如何,在抚养权的问题上一定要站在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角度,尊重孩子的意愿来决定由谁获得抚养权。

      一般不超过两周岁的子女都会和母亲一起生活,作为母亲来说如果真的和配偶无法生活到一起,决定解除婚姻关系,在争夺抚养权的问题上尽量搜集都自己有利的证据,比如孩子一直由自己照顾,自己比较了解孩子的生活习性,配偶一方没有尽到自己应有的责任,孩子和自己生活对其比较有利等方面来入手。

版权声明,请勿复制传播本站所有文章,重庆婚姻律师网将保留追究版权的权利。

上一篇:一、 断定方式 1、、不满两周岁的子女,通常和 下一篇:在离婚的案件中当事人在离婚前,或者是离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