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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有生理疾病能否作为离婚的理由 在《婚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 时间:2019-12-25

      一、夫妻有生理疾病能否作为离婚的理由

      在《婚姻法》的条款中没有规定有生理疾病的人不能结婚,可是,夫妻在一起生活,涉及到方方面面,性生活也包含其中。假如一方本来就知道,自己的配偶有生理疾病无法有性生活,然而在其余方面例如,性格,兴趣爱好都一致,自愿结婚,可以在生活上,相互关照,这样的婚姻关系仍然受到法律的保护。

      可是结婚时对对方有生理疾病一无所知,并且没有医治好,引起感情破裂的,本人执意要离婚,而且,经过法院调解不成功的,允许法院判决离婚,在在《婚姻法》中有规定关于感情破裂,没有调节成功时可以离婚,这是和法律规定相锲合的。
 
      二、分居两年可以自愿解除婚约吗?

      离婚的前提之一是“由于感情不好,分开生活达到两年的,调解失效的。”这是指夫妻由于分居而离婚的源由,这条法律规定的离婚缘由需要两个必要的要素组成,缺一个都不行。所以,分居两年并可以自愿解除婚约。两个必须的要素是:由于感情破裂,分开生活达到两年者。
 
      夫妻分居有两种形式:

      第一种是由于客观原因引起的,例如,夫妻双方不在同一个城市工作,无法生活在一起,这种夫妻分居的形式,不是由于感情不和才分居,即使夫妻两人没在一起生活达到两年也不合乎“由于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提出离婚的缘由。
 
      第二种是由于主观原因引起的,例如没有打好婚姻的基础,结婚后无法培养起夫妻感情而导致的分居满两年,挈合“由于感情不和分居”的法定申请离婚的缘由。
 
      分居的时间应该持续的计算。由于分居的举证不是很容易,通常需要夫妻双方共同认同。分居两年并不可以自愿解除婚约,它仅仅是判定离婚的一个要素,离婚必须经过民政部门登记或者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离婚,才能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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