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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结婚前通过贷款买房的在离婚进行房产的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 时间:2019-12-25

      没结婚前通过贷款买房的在离婚进行房产的分割时有如下几种情形: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经济收入购置的房屋并需要每个月还贷款的,婚前房产证上只登记为夫妻一方的姓名房子产权归一方所有,婚后双方一起还贷的该情况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没有权利要求对其进行分配。

      然而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对其帮忙还的部分贷款有权利要求对方给予返还。
 
      同时需要知道的是,共同还贷不管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可断定为共同还贷。

      所以,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提出要求让对方把还贷的房款偿还给自己。对于当时的价格已买不了现有的房子,也可以提出补偿。
 
      2、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经济收入购置的房屋并定时还房贷的,婚后双方一起还贷,婚后办理房产证的。
 
      此情况下的按揭房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可以要求分割。这是由于在婚前一方以个人经济收入购买并按揭买房,婚后办理的产权证是对婚前买房的确认,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假如只是由于产权证是婚后办理的而断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就会出现一方一丁点的钱都没有拿出来却只是由于结婚而变成房屋共有人的情况。这一结果是不公平的。
 
      3、夫妻双方婚前用共同的收入购置的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一起还贷,婚前办理的房产证且房产证登记上只登记了一方的名字
 
      因为通常情况下,根据房产证上的名字我们就断定房子属于谁这是前提条件。所以,此时很容易被认定为房产证有名字一方的财产。
 
      因此此时,登记方不认为该房屋为共同财产时,一要证明自己在婚前为购置房屋付出了自己的经济收入的责任;二要证明自己婚前双方都协商好的购置的房屋为双方共同财产的提前下出资的。假如没法提供相关的证据,那么房产就会认定归一方所有,在分割时不可以进行分割。
 
      4、婚前夫妻一方的父母出资购置的,婚后办理房产证的
 
      按照法律的规定,夫妻结婚前,父母拿钱为双方购买房屋的,该出资理应认定为是赠与子女的,然而父母确切表明赠与双方的除外。
 
      所以,婚前父母出钱买房的,婚后共同还贷对房子的归属也不会造成影响。此时,在离婚按揭房进行分割时,是无权分割的,仅仅属于一方所有。
 
      夫妻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产,也许是婚前付了首付婚后还贷,当然也许是婚前全部付清,所以在不同的情况下,离婚时房产的分割也各有不同,还应从实际情况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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