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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的一对夫妻,由于感情破裂向法庭申请离婚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 时间:2019-12-25

      再婚的一对夫妻,由于感情破裂向法庭申请离婚。9月24日,福建省泰宁县法院审理了这起离婚案件,判决支持原告郑霞(女)与被告肖平(男)解除婚姻关系。
 
      1990年,原告与被告通过别人介绍认识。1990年11月26日,原、被告双方登记结婚,双方都是再婚。

      婚后,原告带着和前夫所生之女及被告与前妻所生之子一起生活。原、被告双方经常由于家庭经济情况进行争吵。

      2008年间,被告离开家去往外地,没有与原告存在联系。2014年3月,原告将户口从被告处迁往其女儿处。

      2014年9月22日,原告以夫妻感情出现裂痕为由向法院申请离婚,后于同年10月28日以再给被告一次机会为由申请废除起诉。随后,原告与被告依然没有未一起生活,夫妻关系依据没有变化。于是,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被告离婚。
 
      通过法院审理认为,原告与被告通过别人介绍后结婚,双方婚姻基础不是很好。婚后双方一起生活多年,培养了一定的夫妻感情,可是由于双方无法正确处理夫妻矛盾,经常由于家庭经济问题进行争吵,且被告近年来离家出走没能与原告一起生活,对夫妻感情造成不利影响。

      2014年9月22日原告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于同年10月28日申请撤诉,随后原、被告依然没在一起生活,夫妻关系依然如此,可以看作为原、被告夫妻感情确实无法修复。所以原告请求与被告离婚的诉讼要求,准许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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