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例

专业,隐私安全,专注婚姻,专业团队专注婚姻继承家事法律服务!

首页 > 婚姻资讯 > 离婚案例 >

当监护人无法再继续承担监护人的义务或者监护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 时间:2019-12-25

      当监护人无法再继续承担监护人的义务或者监护人不再实行自己的职责时,人民法院可以依据有关人员或组织的申请,通过核查事实真相,对监护人的资格做出废除的决定。

      通过诉讼废除监护人的资格后,原监护人的不再拥有监护权利,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理应重新再次确定监护人。因此,撤除监护并不是表明被监护人不再需要监护,而是撤除之前的再重新确定新的监护人,实质上这是更改了监护人的监护权。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通则的实施意见》第 18条规定:“指定完监护人后,自己本人没有权利进行监护权的更改。自作主张进行更改的,由原被指定的监护人和更改后的监护人一同承担监护责任。
  
      在明确了监护人之后,监护人就应该履行自己义务,被监护人还没有达到民事行为能力要求,还不能够对自己做到全面充分的保护

      相对来说,很容易遭受到来自外界的侵犯和伤害,其财产也应该由监护人进行保管,监护人由合理利用其财产的权利,监护人的财产在被处理之前,最佳的办法是向专业律师咨询一下,让律师帮助解析以下自己的处理方式是不是对被监护人有利,以避免给自己和被监护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财产上的冲突,这是由于对于被监护人的某些财产,监护人也没有权力做出处理。

版权声明,请勿复制传播本站所有文章,重庆婚姻律师网将保留追究版权的权利。

上一篇:再婚的一对夫妻,由于感情破裂向法庭申请离婚 下一篇: 赵永今年已经60多岁了对于买彩票他沉醉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