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

专业,隐私安全,专注婚姻,专业团队专注婚姻继承家事法律服务!

首页 > 婚姻资讯 > 离婚财产 >

婚前财产婚后卖?女性如何以智慧解决婚姻的难

作者:admin 来源:未知 时间:2020-03-26

  刚刚在头条问答看到一个女人提出的问题,内容并不复杂:

  夫妻俩看中一个新楼盘的房子,认为地理位置好、升值空间大。于是丈夫想让妻子将她婚前的小产权房卖掉,还有十万元的嫁妆一起来购这套房。

  女人犹豫不决,因为她咨询过律师朋友得知,如果他们夫妻二人婚姻发生变故,那么她所购买的这套新房就会变成婚后共同财产,一旦离婚,将有可能将婚前财产打水漂。

  话题出来短短不到四个小时,就已经聚集一百多的评论量,众说纷纭。

  但是奇特的是,几乎清一色的一边倒:没有一个人鼓励她将婚前财产拿出来。

  其中有一篇让人忍俊不禁。

  笔者说:她的前夫娶的现任妻子,本来是个颇有积蓄的富婆,她婚前名下有了一套房子,一台车,一个门面,跟她前夫结婚后,隔三差五的在朋友圈秀恩爱,并且给她发消息,发两个人幸福的照片,在她面前得意得紧。

  按她的原话说:“自我感觉这两货是个多事的主”,将这对活宝果断拉黑。

  后来前夫将他妻子的房子门面都卖了,两个人一起做生意,大概又重新买了一套大房子。只是很狗血的是:这个男人打电话给自己的前妻,让她去给儿子开个账户,直接存20万进去。

  他前妻直接把短信截图发给他前夫的妻子看,让她守好自己那一亩三分地,并且嘲讽她说:“他人很好,你们要好好过,他的也是你的!”

  我想:电视剧都不敢这么演!

  底下有人夸赞她实在是很刚,断得干干净净。

  但是从另外一方面,说明她对这个男人自私狡诈的本性已经看得彻彻底底。

  可是,从这些迹象里可以看出,当今社会女人对待婚姻的态度已经完全变了样。

  那么,我们的婚姻又该何处何从?彼此防备,相互算计,怎么能过好以后的日子?

  就像悟空提出问题的那个女性,站在她的立场,婚前财产对自己是一种保障,如果万一哪一天婚姻失败,自己还有退路。

  可是对于男方,他会觉得委屈与挫败,自己的老婆完全没有信任自己,那么这件事情必然会影响到他们夫妻俩以后的感情生活。

  一旦产生隔膜,就会像多诺米骨牌产生连锁的不良反应。

  可是要怎样做才好呢?

  网上有很多人给她支招,但是我个人觉得其中一个最好,拿出来给大家分享:

  房子可以听从他的建议卖,但是钱款必须打入女方的账户,再以女方父母出面赠予给女方,那么即便是买新房,女方出的钱还是婚前财产。

  虽然很绕口,但是比起鲁莽的拒绝,直接要求自己的丈夫卖掉他名下的房子,恐怕要好很多。

  律师说法:

  结婚自然会涉及到财产,虽然我国2011年实施的新的《婚姻法》中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改 变了就的婚姻法中婚前财产经过若干年将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但为了更好的保护个人财产,除了有一部分人选择进行婚前财产公正外,还有不少人想出了一 些“新招”。

  一:虽然很多新人对婚前财产公正持排斥态度,但也有一部分新人在婚姻登记中心暴力婚前财产公正手续。

  二:除此之,也有一些新人选择采用书面形式约定个人财产的归属,并大力推行夫妻财产“AA”制;还有一些父母担心儿女婚变后产生财产纠纷,干脆让孩子把一些大额财产登记在自己名下或双方名下等。

  据了解,这些采取个人财产保护举措的人中,再婚者较多,因为他们经历过一次婚变,对婚姻中的财产归属问题会格外在意。而在新婚的夫妻中,选择婚前财产协议的则相对要少,毕竟年轻人对爱情和婚姻都充满着美好憧憬,不愿让金钱来“玷污”纯洁的爱情和婚姻。

  什么叫婚前个人财产

  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在我国早期的婚姻法等相应法规中,对婚前财产未作规定,默认结婚后所有财产为双方公共财产。但经修改的婚姻法中规定婚前财产属夫妻之一方所有,相关规定: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 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 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引者注:此处十七、十八条即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多数情况属 共有,婚前财产及其它一些符合条件的属一方所有)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婚前财产怎么保护?

  1、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权的取得时间系在结婚之前。如果财产权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实际占 有该项财产,其性质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比如婚前夫妻一方接受继承,遗产在婚后才分割,该遗产虽然是婚后所实际得到,但其所有权在婚前就已经取得,所以应认 定为一方婚前财产。

  2、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 曾在1993年的司法解释中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 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这一司法解释规定婚前财产只要经夫妻共同使用、经营、管理并经过一定期限就可以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不符合婚后所得共 同制的原理,也不符合所有权取得的理论,而且有超越司法解释权限之嫌。修正后的婚姻法没有采纳这一司法实践中的做法,第18条第1项明确规定一方的婚前财 产为个人财产。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9条指出:“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 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由于前一司法解释与新的司法解释相抵触,因而应以新的司法解释为准。

  3、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版权声明,请勿复制传播本站所有文章,重庆婚姻律师网将保留追究版权的权利。

上一篇:夫妻离婚时房产分割的3种情况 下一篇:离婚协议约定房屋归女方 但一直未过户 房屋属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