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公章”闹剧扯出离婚证明书的相关问题
作者:admin 来源:未知 时间:2020-04-28
“抢公章”闹剧扯出离婚证明书的相关问题
生活中,离婚打官司很多,比如当当网李国庆和俞渝的恩怨情仇,此夫妻二人离婚案目前未判,又出了“抢公章”的闹剧。
在有关婚姻的法律世界里,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即为男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的凭证,民政部门一般不再为离婚双方另行发放《离婚证》。比如,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辖区内的海淀、石景山、昌平、门头沟、延庆五区民政局对诉讼离婚均不予另外发放《离婚证》。
然而,现实中,离婚案件当事人收到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后,多向法院反映其在办理银行贷款、户口迁移、出国签证、子女留学等手续时,相关部门均要求提供离婚证明文件用以证明离婚事实。
在家事判决书中,往往详细记载了一方当事人与第三人的暧昧信息内容、婚内出轨他人的具体经过等,当事人在诉讼终结后办理个人事项时为证明婚姻状态出具此份判决文书的同时,个人隐私、财产信息等也一并被案外人知晓。
北京一中院2015年至2019年审理的离婚案件中,超过20%的离婚诉讼当事人希望法院能为其出具《离婚证明书》。
4月24日,北京一中院依离婚案件当事人王某的申请,在核实申请信息后,出具《离婚证明书》并通过司法专邮方式向其送达。该《离婚证明书》将用于证明王某与朱某解除婚姻关系的事实。据悉,这是该法院发出的首份《离婚证明书》。
王某与朱某于2019年6月经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因离婚生效判决文书中详细记载了一方过错情节及双方财产信息,涉及较多个人隐私内容,为方便更新户口婚姻状况手续的办理,同时避免因出示判决书而造成隐私泄露,王某向作出生效离婚判决的北京一中院提出开具《离婚证明书》的书面申请。
北京一中院团河法庭庭长张琳说:“《离婚证明书》从便利离婚案件当事人的角度出发,有效解决了离婚生效裁判文书中过错事实涉及隐私不宜让案外人知晓、财产分割信息详尽不便让案外人知晓、感情破裂离婚事由不适让未成年人知晓的现实困境。”
版权声明,请勿复制传播本站所有文章,重庆婚姻律师网将保留追究版权的权利。
上一篇:农民工讨薪维权,欠薪夫妻都需承担责任 下一篇:事实婚姻是否算重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