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例

专业,隐私安全,专注婚姻,专业团队专注婚姻继承家事法律服务!

首页 > 婚姻资讯 > 离婚案例 >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提出离婚的条件在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 时间:2019-12-25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提出离婚的条件在第五项中指出“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其他情况”,指的是前四项法律规定的条件之外的其他条件,假如由于配偶身患精神病,造成夫妻感情破裂,一方是允许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如果离婚条件成立,通过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允许判决离婚。
 
      配偶身患精神病有如下三种情况:
 
      (一)结婚前已经患有精神病,婚后由于受某种刺激复发;
 
      (二)婚前没有患有精神病,婚后由于受到较大刺激或外伤引起精神病;
 
      (三)由于家族有精神病遗传史,并在婚后患精神病。
 
      由于婚前患有精神病或由于受到家族精神病史的遗传患上精神病,不管是不是隐瞒,一概不能作为允许或不准予离婚的条件。《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是由于配偶患有精神病造成的“感情的确破裂”,离婚的条件是允许成立的。
 
      由于配偶患有精神病而提起离婚诉讼的,应第一要做的是解决好精神病病人的监护人、生活起居等问题,坚决不能由于离婚对社会造成不良的影响和不利于社会的稳定。
 
      离婚,是处理解决夫妻身份问题,一定由本人亲自进行,其他人没有资格代为行使的,可是由于精神病人的情况特殊,也应当尊重其权利,假如是间歇性精神病,可以在其精神正常的时间下进行诉讼,假如是没有诉讼能力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可以由其父母、成年子女、一起生活的有抚养关系的兄弟姐妹代为诉讼。

版权声明,请勿复制传播本站所有文章,重庆婚姻律师网将保留追究版权的权利。

上一篇:针对法院裁决对当事人提出离婚诉讼请求驳回的 下一篇:配偶不知所踪,是允许提出离婚诉讼。配偶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