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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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利于避免和减少纠纷的发生 现在是法制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 时间:2019-12-25

      (一)有利于避免和减少纠纷的发生
 
      现在是法制社会,做一切事情之前都要以提供证据为前提。从这一点来看,婚前财产公证具有证据作用,它能够也许会减少纠纷的发生。当然,是不是要进行婚前财产公证,完全取决于是双方当事人。
 
      (二)对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的保护有积极作用
 
      如果假如一对情侣经济收入存在巨大差距且在一起的时间也不长,那么,在结婚时,为了避免经济收入少的一方是以钱的目的和对方结婚,在婚前进行财产公证将是非常明智的选择。

      一旦将来发生争吵,感情不合和,就不会为财产问题产生纠纷,也不会让经济条件优越的一方由于离婚让自己的婚前财产损失过多。这样的婚前财产公证,对夫妻双方都具有约束力。
 
    (三)对夫妻双方良好感情的维系有积极作用
 
      因为在婚前办理了财产公证,所以,在婚姻关系存在期间,结婚后的一方也会有巨大的心理压力,即便是有钱了也不至于花钱没有节制,这就是由于他(她)知道,假如这样做,很可能引起离婚,而在失去这段感情的同时,对方也不可能在经济上给予更多的帮助。

      因此,在这样一个压力下,婚前财产公证对夫妻双方都有约束力,有利于夫妻双方同心协力创造属于自己的美好生活,为这个家的幸福做出各自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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